房子的租約快到期了 當初本來想一直住到有能力買房 因為搬家是一件很費時的事 雖然最近號稱景氣慢慢回升中 但是阿姨在荷蘭村二房一廳的房子卻得不斷調降租金才有辦法租出去 開始思考等到租約到期時是不是也該跟房東商量降租金? 畢竟租金支出變少,才有辦法多存一些錢吧 雖然阿姨總說每個月繳那麼多的房租給房東 還不如買個房子每個月繳房貸 起碼最後房子是自己的,也不用老是搬家 但在手中沒有足夠的現金的前提下 我沒有信心買房子,房子被法拍的經驗,我想經歷過一次就足夠了 而且媽媽仍然抱著再度自己創業的想法 因為現在只靠著接家庭代工賺的錢 只能當做對水電費的補貼吧 到底是跟房東商量降租金好? (可是談降租金又很傷感情 ,而且降價的幅度也不可能超過二千) 還是如果有找到比現在房子的租金差價超過二千以上的就不跟房東討論,到期後直接解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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